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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民去大医院看小病将少报销10%

发布时间:2016-07-28 15:08:43本文出处: 长春中德骨科

长春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出台。今年5月底前,在章丘市、市中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,全面启动全市分级诊疗工作。长春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纳入市分级诊疗管理体系。

 
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适当提高
 
  按照保基本、促公平、兜底线的原则,重点保障大病和较大疾病,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分别达到75%以上和70%左右。按照分级诊疗工作要求,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,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相差不低于10%。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参保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,对未经转诊的参保患者应分别计算起付线,并降低在该医院就诊费用中医保基金支付比例15%。
 
  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
 
  省(部)属三级医院、驻济部队所属三级医院: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,逐步减少普通门诊和常见病一般诊疗服务。
 
  市属三级医院:主要提供部分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,承担部分二级医院职能。
 
  市属二级医院:主要提供辖区内常见病、多发病诊疗服务。
 
  县级医院: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、多发病诊疗服务,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。
 
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:提供常见病、多发病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、护理服务。
 
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、护理院:为诊断明确、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、康复期患者、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、康复、护理服务。